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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200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

2008-10-10 15:16:52 来源:浙江教育在线

日前,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等法律、法规及有关精神,杭州市教育局开始2008年下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。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,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(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)所在地的区、县(市)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。

受理教师资格申请分为两个阶段:第一阶段为咨询、申请阶段。申请人可在10月13日至10月17日期间,通过“中国杭州”门户网站www.hangzhou.gov.cn“网上办事—面向个人—教育—教师资格认定”栏目下载申请表,并了解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、申请程序等有关信息。10月20日至10月22日,申请人到各区、县(市)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点接受咨询;第二阶段为受理阶段。全部认定工作将在接受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。各个区、县(市)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均可在“中国杭州”门户网站和“杭州教育城域网”(网址:www.hzedu.net)的公告栏查询或在“杭州教育城域网”的“网上办事—行政许可—教师资格认定”栏目查询。

据了解,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每年春、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。其中高中段的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考试、面试通知、认定的结果和领证通知等将通过杭州教育城域网告示或公示,不再另行个别通知,请各申请人务必留意。

 

编辑:任宝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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